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森 林 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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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依法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,成效显著。护林防火工作自2003年已初步完成护林防火网络工程建设,即:自治区与15个地州和2个局(天西局、阿山局)的网络工程(局域网)。1997年底建成的西北林火监测分中心,到2003年底共接收卫星图象3959幅,发现热点699个。新的VSAT小站接受系统于2003年6月建成并开始接受图象。2003年修订的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扑救森林火情预案》又重新进行了补充完善,使之责任和分工更加明确,力求切合实际、便于操作。
森林病虫害检疫工作以"新疆杨树十大害虫防治技术标准"为主要技术,每年防治森林病虫害面积达150万余亩,自治区森防检疫总站承担了"国家级森林鼠害工程治理项目"和"国家级杨树病虫害工程治理项目"新疆治理区工作,组织实施了"和田地区推广应用春尺蠖核型多角体病毒防治"、"阿尔泰山落叶松鞘蛾综合防治"、"伊犁野果林小吉丁虫综合防治"、"南疆天然胡杨林春尺蠖飞机防治"和"危险性森林病虫疫情调查及除治"等自治区重点森防项目。对我区平原林区主要食叶害虫--春尺蠖2001年开始实施国内先进的生物防治技术,累积作业面近10万亩,防治效果达89.6%。对林业建设做出了贡献。
林业公安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。在全疆开展了三省联合"可可西里一号行动"、"新疆保护藏羚羊二号行动"、"春雷行动"、"绿剑行动"等专项严打整治行动,有力地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,有效地维护了林区社会稳定。全区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1978起。
新疆野生动植物资源种类多、分布广。已发现的脊椎动物有644种,其中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有103种,自治区地方重点保护的有44种,属有经济价值的190余种。植物资源中,有药用价值的就有1160种,其中719种为野生种。目前,全区林业部门管理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已有20个,其中,国家级5个,自治区级14个,县级1个,总面积达899.87万公顷,占全区国土面积的5.4%。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、马鹿种源栖息地保护和繁育基地工程等已启动实施。组建了马鹿种源基地和雪鸡种源基地,天池和塔里木胡杨林自然保护区加入了国际保护区网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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